美國前高法院首席法官華倫(Earl Warren,1891~1974),解除種族隔離、確保宗教自由、加強嫌犯被捕後在刑事訴訟法中的法律保障等,對於美國的人權進展,他可謂功居厥偉,因此屢遭保守派圍勦,罷免他的聲浪在一九六○年代連波而至。不會有太多人去注意到,他一九六九年退休,五年後去世,舉行的是國葬,埋在艾靈頓國家公墓,來自加州的官員中,僅有另一位享此殊榮,是美國前總統雷根。 

一九五四年以華倫(Earl Warren)為首席大法官的美國聯邦法院,在九比○投票下,判決公立學校黑白隔離違憲。此一宣判難道「風暴」不大?一九五七年九位黑人學生到小岩城中心中學註冊,當時的總統艾森豪不用州警而動用國家防衛隊一千人護送。華倫法院的判決震撼全美,卻為不公平的「黑白隔離」敲起喪鐘,改變了美國歷史,使聯邦法院成為「人民的法院」,也使大法官成為「美國之夢」的活水源頭。

美國聯邦法官的釋憲為民主點起了一盞盞明燈,每一個進步的釋憲文宛若典範轉移,帶動整體社會的改造與進步,打破不合時宜的法條,解放拘在人民頭上的政府強制力,讓最無力的人民可以平等地對抗國家暴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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